上海:统一思想 蹄疾步稳 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发布日期:2017-2-14 11:27:42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上海将装配式建筑发展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建设绿色宜居城市的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推进力度,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总体情况
装配式建筑是对传统建造方式的变革,在发展初期面临项目数量少、市场积极性不高等瓶颈。为加快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上海将工作重点放在项目落地上,以实实在在的项目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工作取得较大突破。2014年、2015年,上海装配式建筑实施面积分别为312万平方米、610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11月底,当年实施面积已达1490万平方米,连续3年翻番。随着项目大规模落地,从业单位信心大幅提振,预制构件产能持续增加,目前已有本地企业27家,外地企业14家,产能突破1200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在建项目需求。
经验做法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足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对发展装配式建筑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建筑都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取得新进展。
(二)加强顶层设计。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发布了《关于推进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明确提出了装配式建筑面积和单体项目预制率“两个强制比率”的发展目标。即:2014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25%,外环线以内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25%,外环线以外不低于15%。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预制率不低于30%。2016年起,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项目原则上实施装配式建筑,预制率不低于40%或装配率不低于60%。
二是建立推进机制。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级相关管理部门,组建“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联席会议”,有效增强了装配式建筑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的力度。以土地源头控制为抓手,将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并纳入土地征询和建管信息系统监管。在土地出让、报建、审图、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设置管理节点进行把关,确保技术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如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规划奖励、资金补贴、墙材专项基金减免政策。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对装配式建筑的混凝土墙体部分,不计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计算范围,装配式保障房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明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可实行分层、分阶段验收,新建装配式商品住宅项目达到一定工程进度可进行预售。与传统建造方式的预售政策相比,此举大幅降低了装配式建筑开发企业的财务和时间成本,起到了较好的市场激励作用。
(三)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水平。
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初步建立了从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安装、构件生产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先后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体系设计规程》等10本标准和图集。启动了《上海市建筑工业化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装配式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装配整体式叠合板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部品构件图集》等编制工作。这些标准规范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互为街接补充,基本能够满足当前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需求。
二是提升建筑产品的性能。积极推广预制外墙、门窗、外饰面砖、保温体系一体化预制技术,解决了一批门窗墙体渗水、外保温、外饰面砖脱离等建筑质量通病问题。进一步提高建筑外窗传热系数、楼板设计厚度等技术标准,鼓励采用降噪静音管材和同层排水技术,探索研发民用建筑外遮阳技术,推动内装工业化和叠合楼板应用,通过技术和材料革新,推动上海新建住宅的品质提升。
三是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强化构件生产的事中事后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向生产企业派驻监理,部品构件必须实施首件试拼装。同时,督促行业协会完善质保体系,实行构件生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记录预制构件产品流向,确保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质量可追溯。强化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监管要点》等文件。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检查,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
(四)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一是发挥试点示范效应。2016年,全市共有10个装配式建筑项目入选《全国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项目》清单,装配式建筑试点顺利推进,促进了行业转型升级。2012年以来,上海共确定装配式钢筋混凝土住宅示范项目20个,其中11个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25%及以上,特别是松江佘北大居项目预制率达到80%,属国内领先水平。
二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着力加快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育,针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开展集中轮训;依托建工(集团)学校,建立了装配式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实操能力。拍摄了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宣传片,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上海装配式建筑推进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参加全国装配式建筑博览会,推广介绍了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技术优势,社会关注度持续升温。
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全国装配式建筑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按照“十三五”专项规划,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修订《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将装配式建筑推进机制固化下来。建立全装修住宅推进机制,编制发布《全装修住宅竣工验收要点》、《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工程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研究在毛坯交付的保障性住房中率先推行“大开间”的设计理念,并逐步向商品住宅延伸,进而减少建筑垃圾排放,避免承重结构破坏,满足住户不同阶段对空间可变的需要。积极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创新技术融合发展。在装配式建筑中推广墙体与窗框、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集成式墙体、集成式楼板、组合成型钢筋、定性模板等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率先在装配式建筑设计过程中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在三维可视条件下建设标准化预制构件和部品数据库,开展模拟拼装、部品部件协调检查、工程量数据分析等工作,提高设计精度和施工效率。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强化预制部品监管,在构件中植入芯片,载入生产企业法人、质量监督员和技术参数等信息,实施预制构件备案登记,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机制。出台《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重点把关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安全。完善全装修住宅第三方验收机制,修订并加强《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管理,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和追求。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修订《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等技术指南,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标准规范。
四是进一步优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宅为契机,推进勘察设计、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等方面管理制度改革。在装配式建筑中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减少二次拆分。鼓励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着力完善装配式建筑施工工艺和工法。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